越南 254/2026 号法令 7 月 1 日生效:电子发票旧规三部同日作废,顾客举报漏开票最高可拿 1000 万盾奖励
越南政府 2026 年 6 月 30 日颁布第 254/2026/ND-CP 号法令,与财政部第 91/2026/TT-BTC 号通函同日发布、7 月 1 日一起生效,取代 123/2020、41/2022 第一条与 70/2025 三部旧令。年营收超 10 亿越南盾的个体户及商超、餐饮、酒店、客运须用连税局的收银机电子发票;税局印制的纸质发票当日作废,自印收据可用到 12 月 31 日;顾客举报漏开票可获罚款 10% 以内、每案封顶 1000 万盾的奖励。
越南 254/2026/ND-CP 号法令 2026 年 7 月 1 日生效,取代 123/2020、41/2022 与 70/2025,电子发票规则整本换新。
在胡志明市第六郡平西市场(Chợ Bình Tây)做日用百货批发的华商,这半个多月大概接到过两类电话:一类是开票服务商说系统要升级,另一类是老客户问以后拿票还要不要报税号。两件事其实是同一件事——6 月 30 日晚上一过,你熟悉了五年多的 123/2020/ND-CP 就不再是依据了。越南电子发票的上位法换成了 2025 年新通过的《税收管理法》108/2025/QH15,配套细则就是这部 254 号令,外加财政部同日发布的第 91/2026/TT-BTC 号通函,两份文件都从 7 月 1 日起算。
一纸 254 号令把 123/2020、41/2022 和 70/2025 一起收走,税局印制的那本发票当天作废
先把取代关系说清楚,因为很多华商店里的会计还在按旧文号找条文。254 号令取代的是第 123/2020/ND-CP 号议定、第 41/2022/ND-CP 号议定的第一条,以及去年那部把收银机发票拉进强制圈的第 70/2025/ND-CP 号议定。也就是说,从 7 月 1 日起,凡是引用 123 或 70 的操作手册、软件说明、会计培训资料,全部要按 254 重新对一遍。
有一条切换是当天就见效、不给缓冲的:按第 44 条第 3 款,由税务机关印制、店家去税局领的那种纸质发票(hóa đơn đặt in của cơ quan thuế),自 254 号令生效之日起失去效力,没用完的按财政部规定销毁。这一条影响的主要是还留着旧本子应急的老店——过去电子发票系统出故障,掏出纸质本手写一张,事后再补录,这条退路 7 月 1 日已经封了。相对宽松的是纸质收据(biên lai giấy),据现有解读可以继续用到 2026 年 12 月 31 日,之后转电子收据。
还有一处改动是往松了走的,值得记一笔。旧规里,发票缺少法定必填内容会被直接归入“非法使用发票”,新令把这一情形从违规使用发票的定义中拿掉了。这不等于必填项可以不填——填错该改还得改——但性质上从“非法使用发票”降到了内容错误,对被查出零星缺项的商户是实打实的减压。
年营收过 10 亿盾的档口要上收银机发票,已登记带码发票的可以不用再登记一次
第 6 条把强制范围写得比过去细。个体工商户、个人经营者年营收超过 10 亿越南盾(1 tỷ đồng,约合人民币 28 万上下),或者出售需要登记所有权、使用权的资产,必须使用带税务机关验证码的电子发票,或者使用与税局联网的收银机电子发票。低于门槛的可以自愿登记。
另一条线按行业划:直接把货卖给消费者、把服务提供给消费者的组织和个体户——商业中心、超市、零售(汽车摩托车等机动车除外)、餐饮、饭店、酒店、客运及相关服务——须使用从收银机开出、与税务机关联网传数据的电子发票(hóa đơn điện tử khởi tạo từ máy tính tiền)。这一段是很多人误读的地方:它不是说所有零售户都得再买一台税控收银机。第 6 条同时写明,如果你已经按该条 a、b 两点登记使用了电子发票,就不必再单独登记收银机发票。带码与无码这两类怎么分、你属于哪一类,可以对着越南电子发票两类怎么分那篇再核一遍登记状态,别被服务商一句“新规要求换设备”推着重新买一套。
对平西市场、河内同春市场(Chợ Đồng Xuân)这类批发档口来说,真正吃力的从来不是设备,是数据。电子发票要的是买方名称、地址、税号(MST,mã số thuế)、品名、单价、税率、税额一整套字段,而档口那本流水簿记的往往只有“今天收了多少钱”。批发一天几十上百笔出货,靠手工往开票系统里补录客户信息,做三天就散架。这一层怎么把开单、库存和开票接成一条线,批发档口的进销存怎么接越南新法令那篇讲得比这里细。
开票时点松了几个口子,夜班收摊和收定金不再算漏开
第 9 条是这次改得最实用的一条。货物销售的开票时点仍是转移所有权或使用权之时,收没收到钱都要开;零售汽油则是每次加注结束时开。松动出现在几个具体场景。
一是夜班。按第 9 条第 5 款,卖方若没有自动开票软件,夜间班次发生的交易可以顺延到次个工作日再开票。做夜市小吃、通宵便利店的店家过去常在这条上吃亏——凌晨两点的单子按规矩要当场开,实务上根本没人守,现在有了明文空间。
二是定金。用于担保合同履行的定金(đặt cọc),按《民法典》相关规定处理的,收到时不必开发票,只有被确定为实际付款的部分才触发开票义务。做家具、建材、大宗百货批发的,客户先付一笔押着货,这笔钱以前开不开票各家口径不一,现在写死了。
三是需要对账的高频服务。第 9 条第 4 款允许广告、数字服务、保险、运输、银行、领航等在数据对账后开票,期限是月末或约定周期结束后 7 天内;同条 m 点还允许医疗机构对当日诊疗汇总开一张电子发票,前提是每笔都有打印凭据、且患者未要求单开。
买方信息这块也顺带调整了:企业买方写名称、地址、税号;个人消费者可用个人识别号(số định danh cá nhân);客人什么都不提供的,发票上要明确写“卖给消费者”,不能空着。柜台上那句“不用开票”从此不成立,你还是得开,只是买方栏填这行字。另外第 40 条第 4 款把接收电子发票数据的对接单位从税务总局调整为税务局(Cục Thuế),土地、公安、卫生、市场管理等部门按此共享数据——软件商的对接口径变了,自建系统直连的商户要留意这一条。
接下来半年要盯的是 12 月 31 日那条收据大限,和 Cục Thuế 接手数据后的实操口径
254 号令 7 月 1 日已经生效,但真正落地的过程还没走完,往后半年有几处需要跟着看。
最近的一个时间点是 2026 年 12 月 31 日:纸质收据的过渡期到此为止,之后要换电子收据。餐饮、旅宿这类还在用手写收据补位的店,剩下的时间不到半年,不算宽裕。同样落在年底的还有增值税——越南标准税率 10%,据国会第 204/2025/QH15 号决议及配套议定,部分原按 10% 征税的货物服务继续按 8% 征收,期限延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会不会再延一次,通常要等下半年的国会会期,开票时税率填错是最容易被系统比对出来的一类问题。
第二处是配套细则本身。91 号通函与 254 号令同日发布,实操层面的表单、格式、传输规范还在陆续释义,各家开票服务商的版本更新未必同步,尤其是收银机发票这一头。第 40 条第 4 款改由税务局接收数据,在省市税务机构合并调整之后,具体归哪个局、什么时候切换,各地推进速度未必一致,自建系统直连的商户值得直接问一句本地主管税局。
第三处是那条 10 亿盾门槛的实务认定。条文写的是“超过”10 亿盾,而不是过去习惯说的“达到 10 亿盾以上”,一字之差在临界点上会有分歧;营收怎么算、按哪个年度、跨年新开的店怎么处理,这些要看后续指引和当地税局的口径。顺带一提,个体户的税制底层去年已经变过一轮——包税制废止、免税门槛提到 5 亿盾那件事,越南包税制正式退场那篇写过,这里不再展开,但两件事叠在一起看才完整:申报口径改了,开票口径也改了,中间对不上的差额,解释义务在店家。
最后一处是奖励机制会怎么运行。按第 41 条第 1 款,消费者举报商家未按规定开具、交付电子发票的,可获不超过行政处罚金额 10%、每案封顶 1000 万越南盾的奖励,条件是举报信息真实、能确定时间地点,且税务机关据此作出了处罚决定。这条写进法令是一回事,首批处罚决定长什么样、举报要走什么渠道、多久有结果,是另一回事。秘奥财税的判断是,这类机制的实际威慑往往不来自奖金数额,而来自“店里每个顾客都可能是举报人”这种预期——真正会改变行为的,是店主发现少开一张票的风险不再只取决于税局什么时候来查。
来源:https://kpmg.com/vn/en/insights/2026/07/decree-254-and-circular-91-on-electronic-invoices.html / https://bizzi.vn/en/summary-of-6-new-points-in-decree-254-2026-nd-cp/ / https://vietanlaw.com/timing-of-issuing-invoices-under-decree-254-2026-nd-cp/ / https://kpmg.com/us/en/taxnewsflash/news/2026/07/vietnam-electronic-invoices-documents.html / https://luatvietnam.vn/tin-van-ban-moi/thuong-den-10-trieu-dong-cho-nguoi-to-giac-khong-xuat-hoa-don-tu-01-7-2026-186-110080-articl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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