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洛哥电子发票的实施法令至今没上《官方公报》:2026 年 1 月 1 日真正变的是 TVA 从四档并到两档

摩洛哥电子发票的法律授权写在《税法典》(Code Général des Impôts,CGI)第 145 条第 IX 款,由 2018 年财政法引入、适用于 2019 年 1 月 1 日及以后开始的会计年度。条文要求纳税人配备符合税务机关技术标准的开票信息系统,末尾却明确写着「本款的适用细则由条例按各行业的活动分别规定」(Les modalités d'application des dispositions du présent paragraphe sont fixées par voie réglementaire selon les activités de chaque secteur)——也就是说,义务从哪天起算、走什么格式、进哪个平台,全部留给一份实施法令(décret d'application)去填,而这份法令到 2026 年 9 月初仍未在《官方公报》(Bulletin Officiel)上出现。税务总局(Direction Générale des Impôts,DGI)局长 Younès Idrissi Kaitouni 在 2026 年 4 月 16 日星期四第四届「Les Grands Rendez-vous Médias24」上说的是:平台已经开发、测试并验收完成,法令草案(avant-projet de décret)已送交政府总秘书处(SGG),部署将在 2026 年内进行,先做 B2B、先从大企业开始,同时提供一个面向仍在用 Excel 的小商户的免费网页录入通道和一条面向 ERP 的 EDI 通道。既然 4 月中旬法令还在总秘书处,那么「2026 年 1 月 1 日起营业额超 2 亿迪拉姆的企业已强制」这类说法就不可能成立;卡萨布兰卡一家会计咨询机构在其专页上直接写明,网上流传的分批门槛与阶段日期「没有一条出自 DGI 公布的官方文件」,并且「迄今没有任何专门针对电子发票的处罚被公布」——「每张不合规发票 500 迪拉姆、年封顶 5 万迪拉姆」「2027 年起不合规发票不得抵扣 TVA」同样查不到条文出处。真正在 2026 年 1 月 1 日落地的是另一件事:2024 年财政法启动的税率归并三年过渡走完,原 7% 与 14% 两档取消,摩洛哥只剩 20% 标准税率与 10% 减低税率。2026 年财政法(loi de finances n° 50-25,由 2025 年 12 月 10 日第 1-25-67 号敕令颁布,刊于 2025 年 12 月 16 日《官方公报》第 7465 bis 期)也没有把电子发票变成当期义务,它改的是第 145 条第 I 款关于电子化记账的表述,另外确立了 TVA 预扣机制的分批时间表。

摩洛哥把电子发票的授权写进《税法典》已经七年,但把授权变成义务的那份实施法令,到 9 月初仍没在《官方公报》上出现。你要盯的是这一份文件,不是服务商的时间表。

在卡萨布兰卡 Derb Omar(درب عمر)做小百货批发的华商,去年底到今年初陆续收到过几条内容几乎一样的消息:有的来自会计,有的来自某家软件商的销售,说「1 月 1 日起摩洛哥全面强制电子发票,不上系统每张票罚 500 迪拉姆」,后面跟着一份报价单和一句「名额有限」。九个月过去,档口照旧开着手写单和盖章发票,没有人因为这个上门。这不是运气,是那条消息从一开始就跳过了一步——摩洛哥的税法确实授权了这件事,但授权本身不产生义务。

授权停在第 145 条第 IX 款的最后一句话上

法律依据是实打实存在的。《税法典》(Code Général des Impôts,CGI)第 145 条第 IX 款规定:按实际净利润或简化净利润制度缴纳公司税、按职业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以及增值税(TVA)应税人,都必须配备一套符合税务机关所定技术标准的开票信息系统(se doter d’un système informatique de facturation qui répond aux critères techniques déterminés par l’administration)。这一款由 2018 年财政法引入,适用于 2019 年 1 月 1 日及以后开始的会计年度。

关键在紧接着的那一句:「本款的适用细则由条例按各行业的活动分别规定」(Les modalités d’application des dispositions du présent paragraphe sont fixées par voie réglementaire selon les activités de chaque secteur)。立法者自己把最要命的几件事全部推给了条例——从哪一天起算、按什么营业额分批、走什么数据格式、送到哪个平台、不照办罚什么。少了这份条例,第 145-IX 条更像一句写在纸上的方向,而不是一条能落到某家档口头上的义务。

这一点在法语区并不新鲜。加蓬和科特迪瓦走的都是同一条路径:先在税法里立授权,再靠法令和部长决定把日期、门槛、技术规范填满。加蓬 E-Fact 2026 年 7 月 1 日全面强制之所以能被写成一条确定的截止日,是因为那些文本已经出来了;科特迪瓦 FNE 进入执法年之所以能谈罚则金额,也是因为条文在手。摩洛哥缺的恰恰是这一层。

税务总局局长 4 月 16 日说的是平台已验收、法令还在政府总秘书处

要判断进度,最靠谱的口径来自主管机关自己。2026 年 4 月 16 日星期四,摩洛哥税务总局(Direction Générale des Impôts,DGI)局长 Younès Idrissi Kaitouni 出席了 Médias24 主办的第四届「Les Grands Rendez-vous Médias24」,专门谈了电子发票。据 Médias24 当天及随后两天的报道与解读,他给出的信息大致是:技术平台已经开发、测试并完成验收;法令草案(avant-projet de décret)已经送交政府总秘书处(Secrétariat Général du Gouvernement,SGG);部署将在 2026 年内进行,是渐进的、分段的,第一阶段只涉及 B2B,B2C 留到以后;接入方式会有两条,一条是给仍然靠 Excel 记账的小结构用的免费网页录入通道,一条是给装了 ERP 的企业用的 EDI 对接通道。他还特意讲了一个常被误解的点:电子文档比纸质更难改,在一份已签名的电子文档里多打一个逗号,系统会直接判定「文档已被篡改」并拒收。

把这段话和网上流传的时间表放在一起看,矛盾就很刺眼了。如果到 4 月中旬法令还在总秘书处等审签,那么「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营业额超 2 亿迪拉姆的大企业与公共部门供应商已强制」这个说法在时间上就无法成立——没有哪份法令能在自己出生之前四个月先把人罚了。

平台这一头倒是有据可查的进展。据 TelQuel 与法国 Chorus Pro 社区的整理,DGI 早在 2024 年 7 月就通过国际招标把电子发票系统的开发合同给了总部在卡萨布兰卡的软件公司 xHub,合同约 630 万迪拉姆、实施期 12 个月,涵盖功能与技术规范编制、系统设计实现与渐进部署;2025 年还跑了一轮自愿企业参加的试点。至于网上到处在传的那个免费门户网址,目前也只出现在服务商内容里,没有任何已刊宪的官方文本确认过它。系统造好了不等于义务生效,这是两件事。

2 亿迪拉姆、每张 500 迪拉姆,这些数字没有一个指得回条文

传得最广的三组数字,值得逐一按出处对一遍。

第一组是分批门槛:营业额 2 亿迪拉姆(MAD)以上的大企业 2026 年 1 月 1 日先行,1000 万至 2 亿之间的中型企业 2026 年 7 月 1 日跟上,PME、TPE 与年营业额超 50 万迪拉姆的自雇者 2027 年 1 月 1 日,更小的排到 2028 年之后。这套日历在中法两种语言的服务商页面上几乎一字不差地互相抄。卡萨布兰卡的会计咨询机构 Upsilon Consulting 在其摩洛哥电子发票专页上写得很不客气:迄今没有公布任何详细的官方日历,网上引用的门槛与阶段日期「没有一条出自 DGI 公布的官方文件」。

第二组是罚则:每张不合规发票 500 迪拉姆、每年封顶 5 万迪拉姆。这个数字铺天盖地,却没有一篇内容说得出它来自《税法典》哪一条。同一份专页的表述同样直接——迄今没有任何专门针对电子发票的处罚被公布,因为第 145-IX 条把细则交给了条例,专门的罚则只能等条例一起出来。

第三组是「2027 年起不合规发票不得抵扣 TVA」。这条听上去最吓人,出处却和上面两条一样查不到。它在逻辑上并非空穴来风——清算式(clearance)模式的定义就是发票须先经税务机关平台校验才产生效力,清算式与后审式的区别决定的正是一张票在什么时点变成合法凭证——但从「模式如此」推到「2027 年 1 月起执行」,中间缺的还是那份文件。

与之对照,现在就能罚、且写在条文里的是另外几条。据摩洛哥多家事务所整理,第 198 ter 条对发票上遗漏或错填 ICE(Identifiant Commun de l’Entreprise,企业唯一识别号,15 位)每次罚 100 迪拉姆、每个会计年度上限 5000 迪拉姆,而买方那一侧的损失更大——要素不全,这笔支出的扣除和进项 TVA 都可能被否掉;第 191 bis 条则专门针对稽查时未能以电子载体提交会计凭证的情形。这些不需要等任何法令,今天就适用。

还有一个细节值得玩味:「2 亿迪拉姆」这个数字在已经刊宪的文本里确实存在,只是挂在别处。据 Deloitte 对 2026 年财政法的解读,该法为服务报酬引入的 TVA 预扣(retenue à la source)机制按营业额分批推进——2026 年 7 月 1 日起适用于信贷机构、保险与再保险企业以及营业额不低于 5 亿迪拉姆的企业,2027 年 1 月 1 日降到 3.5 亿,2028 年 1 月 1 日降到 2 亿。一份真正生效的分批日历长什么样,这就是范例:法律编号、颁布敕令、《官方公报》期号、每一档的门槛和生效日,一样不缺。电子发票那份,暂时还没有。

1 月 1 日摩洛哥确实变了一样东西,只是变的不是开票方式

2026 年 1 月 1 日在摩洛哥不是空白日。据摩洛哥多家事务所的整理,2024 年财政法启动的 TVA 税率归并,三年过渡到 2026 年 1 月 1 日走完:原来的四档(7%、10%、14%、20%)并成两档,只剩 20% 标准税率与 10% 减低税率,另有零税率与各类免税。对 Derb Omar 一间小百货批发档口来说,那一天真正必须动的,是价签、报价单和发票上那个税率栏——如果一张 2026 年开出的票还印着 7% 或 14%,它在稽查里是站不住的,而这跟电子发票没有半点关系。

2026 年财政法(loi de finances n° 50-25,由 2025 年 12 月 10 日第 1-25-67 号敕令颁布,刊于 2025 年 12 月 16 日《官方公报》第 7465 bis 期,202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也没有把电子发票变成当期义务。它在第 145 条上动的是第 I 款:要求纳税人以电子形式保存会计账,并删去了原先「由条例规定标准」的表述,理由是这类标准属于规范商人会计义务的法律范畴。方向确实是往数字化走的,只不过被写进法律的是记账,不是开票。DGI 随后发布的第 737 号通函逐税种解释了这部财政法的税收措施,电子发票依旧不在其中。

所以对一间批发档口,此刻有意义的准备和「上系统」是两件事。有意义的是:库存、客户档案和开单编号能不能一次录入、连贯到底;每一笔销售的不含税额、税率、税额、含税额是不是在系统里分开存着,而不是只在打印模板上排版;开票方与客户的 ICE 是不是两边都齐;将来要导出结构化数据(UBL 之类)时,字段是不是本来就在库里。做进销存这门生意的批发场景管理系统值得看的也是这几处,而不是某个标着「DGI 认证」的模块——认证要对着一份公布的技术规范做,那份规范目前还没有公开发布。至于业内那些似是而非的通行说法,电子发票常见误解里整理过一批,摩洛哥这次是其中最典型的一例。摩洛哥现行的 TVA、ICE 与发票要素要求,摩洛哥电子发票与 TVA 合规那页写得更细。

说到底,这件事的分寸不在「要不要准备」,而在「按谁的日历准备」。摩洛哥的电子发票会来,平台已经验收,局长已经公开表态,法令草案已经在总秘书处;等它刊宪那天,门槛、格式、罚则会一次性写清楚,那才是各家系统真正要对齐的东西。在此之前,把账做得经得起导出、把 ICE 和税率做对,比赶在一个没人能指出出处的日期前签下一份三年合约要划算得多。有人拿一份查不到条文的时间表来推你,你完全可以回一句:法令刊在《官方公报》第几期,麻烦发我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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