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利时境内 B2B 强制结构化电子发票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正式生效(基于 Peppol)

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在比利时设立的增值税登记企业之间的境内 B2B 应税交易,必须开具并通过 Peppol 网络交换符合 EN 16931 标准的结构化电子发票(Peppol BIS Billing 3.0 / UBL 格式)。法律依据为 2024 年 2 月 6 日修订增值税法的联邦法律及 2025 年 7 月公布的王室法令。前三个月(1 月 1 日至 3 月 31 日)设宽限期暂不处罚。在比华商应尽快接入 Peppol。

适用范围为在比利时设立的增值税纳税人之间、应在比利时纳税的境内 B2B 交易,B2C 交易暂不纳入。企业需通过认证的 Peppol 接入点(Access Point)收发发票——政府的过渡性公共平台 Hermes 据报已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退役,仍依赖该平台的小企业须改用 Peppol 接入点。首次违规罚款约 1,500 欧元,再犯可升至 5,000 欧元;2026 年第一季度设宽限期,对已采取合理及时整改措施者不予处罚。比利时另计划于 2028 年引入接近实时的电子申报(e-reporting / CTC)。秘奥软件(MISAll)提示:在比经营的华商应核实自身开票及记账系统是否已对接 Peppol。

来源:https://ec.europa.eu/digital-building-blocks/sites/spaces/DIGITAL/pages/467108877/eInvoicing+in+Belgiu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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