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尼亚《2026 年财政法》9 月 1 日起卡进口单据:拿不出出口国报关单,KRA 可以推翻你申报的货值重新核税

肯尼亚《2026 年财政法》2026 年 6 月 18 日签署,新增《税收程序法》第 23B 条——自 9 月 1 日起,每个进口商都要取得并保存 5 年出口国出具的出口报关单,拿不出来,KRA 可否定你申报的价值、原产地、成本和所有权,重新核定完税价格并罚款。从中国发柜到蒙巴萨港的华商首当其冲。

从中国发柜到蒙巴萨港的华商,9 月 1 日之后清关要多带一份单子:出口国出具的出口报关单,必须拿到、还得存满 5 年;拿不出来,肯尼亚税务局(KRA)有权直接当你申报的货值不算数,自己重新核。

这条出自肯尼亚《2026 年财政法》(Finance Act 2026)。据 KN 律所梳理,该法在国民议会通过后由总统于 2026 年 6 月 18 日签署,多数条款 2026 年 7 月 1 日生效,另有一部分推到 2026 年 9 月 1 日和 2027 年 1 月 1 日。整部法里加税率的动作其实不多,真正的重心是往”核对”上使劲——而对做进口批发的人来说,最贴身的就是被推到 9 月 1 日的那一条。

出口国那张报关单,从今往后是你货值的证明

新法在《税收程序法》(Tax Procedures Act)里加了第 23B 条:自 2026 年 9 月 1 日起,每一个进口商都必须取得并保存由出口国出具的出口报关单(export declaration)或同等海关文件,保存期 5 年,且单据上要含规定的必备信息。拿不出这份文件的后果写得很直白——KRA 可以否定你申报的价值、原产地、成本和所有权,重新核定完税价格与应纳税额,并处行政罚款。

值钱的地方在于”由出口国出具”这五个字。过去在蒙巴萨报关,KRA 手上的对照物主要是自己的估价数据库和你这头交上去的形式发票、提单、装箱单,都是你这条链上的人做出来的;现在多了一份从发货国海关那边出来的单据,等于给你的申报加了个外部参照。于是麻烦通常不在”有没有这张单”,而在”这张单上的数字,跟你在蒙巴萨报的数字对不对得上”。发货人在中国那头开的出口报关单是给中国海关看的,报的是离岸口径;你在肯尼亚报的是完税价格,两边本就不是同一个数,但差得离谱就是另一回事了。以往靠低报货值把税压下来的那套操作,从 9 月 1 日起相当于要自己把互相打架的两份文件同时交到 KRA 手上。

另一头的现实问题是 5 年。这不是清完关就完事的单据,而是要跟着提单、装箱单、商业发票一起归档,并且能按柜号、按批次翻得出来。做百货批发的流程通常是:柜子在蒙巴萨港卸下、拖到内罗毕 Embakasi 的内陆集装箱堆场(ICD)清关提柜,货直接拉到 River Road 或 Kamukunji 的铺面和仓库分掉。这一路上单据往往散在三处——货代手里一份、报关行手里一份、店里可能只留了张进货单。真被 KRA 回头追到三年前的某一柜,能不能原样凑齐,是个非常具体的问题。稳妥的做法是从收货那一刻起就把柜号、报关文件、发票和入库批次绑在同一条记录上,这也正是整柜进货到港怎么入库、对账、摊成本那一套流程真正的用处所在:它顺手解决的不只是成本算不算得准,还有三年后你翻不翻得出来。

眼下到 9 月 1 日还有一个多月,能做的事其实就一件——回头跟中国的供货商和货代把话说清楚,让他们每一柜都把出口报关单的副本给到你。这件事拖到货已经到港再补,基本补不回来。

没用电子税务系统的罚则从翻倍改成了 5%,但下限咬得住小商户

同一部法里另一处值得看的,是对”未使用电子税务系统”的处罚。这里说的电子税务系统,覆盖 eTIMS 开票和电子申报这一整套。成法后的罚则是:按应缴税款的 5% 计,公司最低 10 万肯尼亚先令(KES 100,000)、个人最低 1 万先令。

这个数字有点来历。《2026 年财政法案》草案原本提议的是罚”应缴税款的 2 倍”,最终落地时改成了上面这个比例式罚则——所以严格讲,这是收紧的大方向里带了一点松动。但比例式罚则对小铺子未必更温和:5% 听着比翻倍客气得多,可下面还压着 10 万先令这个地板。你税额大的时候罚的是 5%,税额小的时候罚的其实就是那个下限,跟你实际漏了多少税关系不大。

新法同时加了两道程序缓冲,这部分反倒是对纳税人有利的。其一,专员在处罚之前必须先发书面通知,并且要考虑纳税人不合规的原因——比如你是不是被 eTIMS 端自身的问题卡住了,或者被放进了增值税特别名单(VAT special table)导致开不出票。其二,因电子系统故障导致的开票或申报失败可以免罚,另有最高 200 万先令的减免安排。换句话说,“系统坏了”从今往后是一个法律上站得住的理由,前提是你说得清、也留得下证据。

背景值得顺带交代一句:肯尼亚标准增值税税率 16%,增值税登记门槛是 12 个月应税供应额 500 万先令;但 肯尼亚 eTIMS 电子发票 这套东西没有营业额豁免,连没做增值税登记的小商户也要开 eTIMS 票。更硬的一条是自 2024 年 1 月起,没有 eTIMS 发票支撑的支出不能在所得税前列支。把这几条摆在一起看就明白了:eTIMS 的真正代价从来不是那 5% 的罚款,而是成本扣不掉、进项抵不了这两笔。罚则只是补上了最后一块——以前你不开票,损失的是自己的抵扣;现在还要再挨一笔。

刷卡收单和支付网关服务,7 月 1 日起按 16% 征税

增值税这一侧还有两处改动,已经从 7 月 1 日开始跑了。

一是支付处理、清算、商户收单、支付网关与聚合服务,从原来的免税改为按 16% 征税。在内罗毕做零售、做餐饮的,客户刷卡和用手机钱包付款是常态,这一改等于收款通道本身的费率往上抬了一截。如果你是增值税登记商户,理论上这 16% 属于可以抵扣的进项——但能不能真抵掉,仍然取决于收单机构给你的是不是一张合规的 eTIMS 票。对没登记增值税的小档口来说,这笔就是实打实的成本上涨,没有回旋余地。

二是坏账退税的等待期由 2 年延长到 3 年。这条对赊销的批发商影响最直接:你把货赊给下游档口,货款收不回来,那笔已经交出去的销项增值税原来等两年就能申请退回,现在要等三年。对本来就靠账期撑周转的百货、五金、布匹批发来说,这是又往后压了一年的现金。

把这三件事放在一起看,《2026 年财政法》的真正意图并不难读:它没怎么动税率,动的是核对的口子。你申报的进口货值,从 9 月 1 日起有了出口国海关那份对照件;你的销售和成本,早就被 eTIMS 和预填申报盯着;连你的坏账,也要多等一年才认。这几条指向的是同一件事——KRA 不再只看你交上来的那份材料,而是拿别人系统里的记录来跟你的说法对。所以决定明年这个时候你是照常清关、还是被重新核价补税的,已经不是账做得漂不漂亮,而是三年前那一柜的单据,今天还能不能一张不缺地摆出来。

来源:https://kn.co.ke/finance-act-2026-kenya-key-tax-changes-and-business-implications/https://www.mondaq.com/withholding-tax/1815480/finance-act-2026-tax-alert-on-notable-changeshttps://www.tuko.co.ke/business-economy/economy/631201-list-10-tax-effect-july-1-2026-ken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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