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 B2B 电子发票“接收义务”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生效

根据《增长机会法》(Wachstumschancengesetz),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所有德国境内 B2B 企业无论规模大小,都必须具备接收并存档符合 EN 16931 标准结构化电子发票的能力。强制开具则分阶段推进:营业额超 80 万欧元企业自 2027 年、其余企业自 2028 年起。

该法案于 2024 年 3 月 23 日颁布。过渡期内,经买方同意,供应商仍可开具纸质发票或不符合 EN 标准的电子发票,但接收方必须有能力接收结构化电子发票(如 XRechnung、ZUGFeRD)。官方明确:仅提供一个电子邮箱地址即可满足接收要求,无需专用电子信箱。在德经营的华商应确保自己的开票/记账系统能接收并归档合规电子发票。

来源:https://ec.europa.eu/digital-building-blocks/sites/spaces/DIGITAL/pages/467108886/eInvoicing+in+Germany

想了解 德国 的完整开票合规要求? 查看 德国 电子发票指南 →

← 返回合规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