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米尼加大型纳税人 2025 年底起须专用电子税收凭证 e-CF

多米尼加税务总局(DGII)通过第 25-25 号公告确认:分配给“全国大型纳税人”的非电子(B 类)凭证序列将于 2025 年底正式失效,自 2025 年 12 月 31 日起,全国大型纳税人必须专用电子税收凭证(e-CF,E 类)。逾期未上线者将无法开具合规凭证。

根据 2023 年 5 月生效的第 32-23 号电子发票法,多米尼加分阶段强制推行 e-CF。此前 DGII 曾以第 12-25 号公告将本地大型及中型纳税人的截止日由 2025 年 5 月 15 日延至 2025 年 11 月 15 日;小微及未分类纳税人最迟为 2026 年 5 月 15 日。在多米尼加开店、尤其有规模的华商应核对自身分类与对应截止日,及时切换至 e-CF 开票。

来源:https://www.vatupdate.com/2025/12/18/mandatory-electronic-invoicing-for-large-taxpayers-in-the-dominican-republ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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